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郝晓霞等8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|
| 发布时间: 2016年09月29日 |
|
中共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
关于郝晓霞等8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经中共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16年8月23日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: 郝晓霞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; 郑晓雨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青龙桥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常务副所长; 张峰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西三旗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常务副所长; 翟洪杰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万寿路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常务副所长; 周悠明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稽查大队办公室副主任; 赵凤祥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稽查大队食品分队副分队长; 齐廷俏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稽查大队药品分队副分队长; 吴家琪同志结束试用期,任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。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21日起计算。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印发 |